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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策:增加一项税前扣除项目
根据相关的精神文件指示,如今又增加了一项税前扣费的项目。重庆一诺财务表示,很多人对于这点都没有清楚的认识,对于新政策的实施大家都需要了解清楚,看看是怎么来进行税前扣除的,又是什么项目呢?针对这些问题重庆一诺财务就为大家做详细的介绍。
1.政策依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党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7〕38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4〕42号)
2.扣除标准:党组织工作经费,实际支出不超过职工年度工作薪金总额1%的部分,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3.适用范围:国有企业(包括国有独资、全资和国有资本绝对控股、相对控股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
4.党组织工作经费,准予税前扣除的党组织工作经费必须是企业已经实际发生的部分,对于账面已经计提但未实际发生的党组织工作经费不得在纳税年度内税前扣除。
5.党组织工作经费产生的进项税额,不属于不得抵扣的范围,可以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6.党组织工作经费必须用于企业党的建设,使用范围主要包括:
(1)开展党内学习教育,召开党内会议,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培训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务工作者,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进行党内宣传,摄制党员电教片;
(2)组织开展创先争优和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党员突击队、党员志愿服务等主题实践活动。
因此,不清楚这项新政策的朋友在看完了本文的内容之后就明白了吧,重庆一诺财务称,每一个税前扣除的项目都是大家需要了解清楚的常识,才能对于自己的利益有更好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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